加班费怎么算(绩效考核的五个标准)

榆林建设工程律师

加班费怎么算

找工作时,我们经常会遇到HR询问这个问题:

加班费怎么算

面对这个灵魂拷问,有些人可能直截了当:

  • 我工作效率高,用不着加班。
  • 熬夜可以,熬夜加班不行。
  • 偶尔加班可以,天天加班不行。
  • 如果有加班费,我能加到公司破产!如果没有,一切免谈。

也有些人,即便心里有一万个不愿意,还是会努力克制自己,说服对方:

  • 我抗压能力强,加班不算事。
  • 如果工作需要,我奉陪到底。
  • 加班好,加班妙,加班的日子呱呱叫!
  • 一个人孤单,还不如大家一起加班…

不过,不管是有话直说,还是有意讨好,都未必能给到面试官满意的答案。而且当回答和实际情况不一,还可能给双方带来麻烦。

所以,当对方HR在面试时抛出这个问题,到底怎么答更合适呢?

了解HR提问动机,是答对的关键

和之前给到的建议一样,为了有效作答,正式回应前,我们有必要先了解HR这样提问的真实动机和意图。

在很多人看来,HR询问对加班的看法,实际上就相当于旁敲侧击能不能加班。

其实,会这么问的HR,所在单位未必一定是加班泛滥。

因为很多情况下,HR询问这一点,可能出于3种完全不同的考虑:

01 平时干活怎样,是否需要经常加班?

如果HR出于这一意图询问对加班的看法,主要是想借此观察候选人的:

1)胜任力(能不能胜任岗位并把活儿干好?)

2)职业性格和习惯(工作是否拖拖拉拉,存在摸鱼或消极怠工的可能?)

3)工作效率和产出(是否工作效率低下,需要加班才能完成既定目标?)

这时,端正态度,强调自己的办事效率和效能产出(即不用加班,就能很好地完成工作目标),并佐以具体的案例进行说明,会是回答的关键。反复强调自己爱加班、老加班,反而容易弄巧成拙。

02 如果工作需要加班,能不能接受?

出于这种情况,HR询问对加班的看法,才是为试探候选人的抗压能力、大局意识、岗位责任心等。

这时,面对自己心仪的岗位,候选人在突出工作高效率的同时,强调自己的抗压能力和身体素质,以及能为大局着想,在公司有需要时积极为工作付出的心态,能较好地打消对方的顾虑,赢得好感。

03 了解近况以及对接受加班的考虑。

基于这类目的的提问,往往是加班文化比较普遍的公司。

而HR此时提问的意图,主要在了解候选人如何平衡工作与家庭,保持较高的工作时间投入,能接受的加班条件(比如加班安排、加班时长)以及具体的加班待遇要求(比如加班费、补助报销、调休等)这几点。

提前了解这些,也是为了挖掘和公司用工需求更匹配的人选,减少日后的劳动冲突。

这时,出于成本考虑,能长时间接受高强度工作,且加班要求越低的候选人,往往更容易获得面试官的青睐。

综上,基于不同的提问动机,回答的要点可能截然不同。所以,先摸清楚对方的提问意图,并针对性作答,是通过这关考验的关键。

HR询问加班看法,怎么答更加分?

了解完面试官提问的几大常见动机,具体怎么做,面试成功率更高呢?

针对上面提到的不同考察点,我们可以尝试以下思路。

比如遇上面试官想通过询问加班,了解候选人的胜任力、工作习惯及效率,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:

个人认为有必要的加班是OK的。

不过我工作效率还好,此前基本用不着加班,就能又好又快地完成工作任务。因为办事快,表现好,我还多次受到公司的表彰,上级领导也对我的个人能力相当认可…「仅供参考,不保证效果」

或者这样:

我是一个注重效率和品质的人,如果不加班就能完成目标,我觉得没必要浪费公司资源。如果任务紧急,急需完成,即便加班再晚,我也会尽我所能,按时保质完成…「仅供参考,不保证效果」

而遇上面试官想借此了解候选人能不能接受加班,抗压能力怎样,可以尝试这样:

如果确因工作需要加班,我会全力配合。
我自认为抗压能力还可以,之前所在公司业务繁忙,我独立负责多个项目,经常忙到半夜,第二天上班依然精神抖擞。平时我也很注重锻炼健身,还曾参加马拉松,只为让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的身体状态…「仅供参考,不保证效果」

在遇上面试官想通过询问加班,了解候选人在工作上的可投入度,以及对加班的特殊要求,则可以试着这样答:

我正是奋斗打拼的年纪,加班多一点,也没什么,还能顺便多学点东西,获得更快更大的成长,我觉得挺值的。「仅供参考,不保证效果」

或者这样:

工作需要的加班,我都会积极响应。
如果还有加班工资或调休,就更好了!

值得一提的是:虽然动机不同,应对之策各有差异,但不管是哪种,显示自己出色的工作能力和效率,以及顾全大局,爱岗敬业的心意,都会是赢得面试官好感的关键。

而如果无法接受加班、加班有时间要求或身体难以承受长时间、高强度的工作,建议最好在一开始面试官询问这一点时就言明。

一来,当双方预期不匹配,即便得到这份工作,后续也极可能因此闹翻。

二来,当加班强度大遇上个人身体吃不消,很可能酿成悲剧,双方代价都极大。

写在最后

根据《劳动法》:在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用人单位,日/周平均工作时长都有具体的限制。罔顾劳动法规,极可能带来相应的劳动风险,还需承担额外的用工成本。

就此而言,提高人均的效能和产出,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,比单纯延长工作时间,其实更有效。

另外,以上默认的是有意义、有效的加班。

如果加班只是流于形式,那样的加班,既是对公司资源的浪费,也是对人的生命和时间的浪费。即便加再多,价值也不大。

正因为如此,越来越多的人认为:

不加班就能干好,是一种能力。

肯加班全力以赴,是一种态度。

无意义的加班,则大可不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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